意思就是他的医术足够好,已经到了能给其他医生上课的水平了,和你一个团长比起来,完全不差。
但霍俨州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炫耀一样,点点头:“既然钟大夫比较清闲,那要不给我帮个忙吧?”
“这些柴火太多了,我砍不完,钟大夫不如搭把手?”
“行啊!”作为大院子弟的钟致远没砍过柴火,但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难事,砍就砍,正好让林浔看看,他方方面面都比霍俨州强。
不仅文凭比他高,就连力气活霍俨州都比不上……
“啪”的一声,砍刀结结实实地砍在了柴火上,柴火纹丝不动,钟致远的手直接震得发麻了。
钟致远目瞪口呆,柴火这么难砍吗?
他不信邪,继续!
但砍柴这种事,不仅需要力气,还需要经验和技巧,钟致远哪样都没有,砍了半天,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,面前的柴火顶多砍断了一半。
霍俨州摸着威风的狗头,原本乌云密布的心情顿时好了点。
他走过去,把自己砍好的那一摞柴火抱着送去了厨房,临走前不忘对着钟致远冷哼一声。
等到了厨房,看似不经意地道:“媳妇,这么多柴火够吗?不够的话,我就让钟大夫让开,再去砍一点。”
林浔扭头看他:“钟大夫砍柴?会不太好?”人家是客人,霍俨州平日里严格,但也不能拿练兵的那一套来对待客人吧?
霍俨州就等着这句话呢,突然笑了:“放心吧媳妇,不会累到他的,忙活了半天,一根柴火都没劈断。”
看吧,就是要让林浔知道,钟致远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斩鸡,比起他来差太多了!
至于霍俨州为什么要这么比,这是因为他还清晰地记得,林浔第一次主动过来跟他睡时,曾摸了两下他的腹肌。
这就说明林浔应该是喜欢他的肌肉的,和现在很多女同志喜欢那种斯斯文文的知识分子不一样,他媳妇肯定更欣赏他这种有力气、有肌肉的。
钟致远力气那么小,肌肉自然也没法跟他比!
霍俨州特意没压低声音,以至于外面的钟致远听得清清楚楚,气得差点把砍刀砸到脚背上。
但他没想到,这还仅仅只是个开始而已。
等到林浔把饭做好之后,钟致远刚想去厨房端菜,霍俨州就主动上前,把饭碗端走了,“钟大夫力气小,我来拿就行,等下累到你可就麻烦了。”
他想去搬椅子,霍俨州又抢先了,“这椅子也怪重的,钟大夫别动,别不小心扭到手。”
钟致远:“……”霍俨州是不是有病啊!他力气再小,还能拿不动一把椅子一碗饭?!
而且他也根本不是力气小,只是没掌握技巧,不知道怎么砍柴而已!
他想要反驳,结果手一伸出来,就在止不住的颤抖,没办法,完全没做过体力活的,突然用力过猛地砍柴,哪怕没砍断,也还是有些发抖了。
这要是被霍俨州看到,不就更能笑话他了吗?
顿时,别说反驳了,钟致远连夹菜都不怎么夹了,就怕被霍俨州这个心黑嘴硬的看出来,又想法子奚落他。
到最后,连顿饭都没吃好,钟致远就黑着脸走了。
林浔疑惑:“今天的饭菜味道不好吗?”
霍俨州趁机上眼药:“怎么可能,是这个姓钟的不识货!我觉得可好吃了,媳妇你留着,明天中午我带到办公室去吃。”
钟致远没听到霍俨州最后的那句话,但他这会儿也快要气死了,一开始他只是生气霍俨州诋毁他的形象,搞得他好像是个什么娘娘腔一样。
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不对劲,霍俨州这么在林浔面前损坏他的形象,该不会是在防着他和林浔培养感情吧?
难道……霍俨州真的喜欢林浔?
这个念头一出,钟致远整个人都愣住了,他想说不可能的,霍俨州什么人啊!别说曾经霍家辉煌的时候,就连后来霍家出了事,他都是万里挑一的天之骄子,这样的人,竟然真的会看上一个二婚的村姑?
还是霍俨州和他一样,只是贪图林浔的外貌,想玩腻了就撒手?
钟致远不明白,不过这么一路走过来,他也冷静下来了,今天是他太冒失了,被霍俨州几句话就气的失去了理智。
等明天他要再去找林浔,好好跟她解释一下。
他这么想着,但下一秒,就看到钟乐乐突然从房间里哭着冲了出来,大喊:“哥,咱们快回京市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