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卫国抛出了最关键的部分。
他顿了顿,给众人一个消化的时间,然后继续说道。
“我算了一下,这么分。这次出力的民兵队,拿五成。剩下的五成,你们几个村子,按人头平分。大家看,怎么样?”
一个人吃独食,是能吃得满嘴流油。
可吃相太难看,早晚得惹人眼红,招来麻烦。
他一个人力量有限,就算能打再多的猎物,光靠他自己,也根本弄不下山。
不如拉着大家一起干。
让所有人都得点好处,人心齐了,路才能走得更远。
等后面春耕开始,大家都有活儿忙了,他再自己悄悄进山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院子里静了一瞬,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。
“好!”
“就听卫国哥的!”
“这法子好!公道!”
几个村长更是激动得脸都红了。
这等于是白捡的钱,白捡的肉!
谁会有意见?
“那行!”
王卫国见大家都没意见,当即拍板。
“各村的民兵队长,现在就回去通知人,把家里的猎枪、家伙事儿都准备好!明天天一亮,村口集合,咱们进山!”
“好嘞!”
人群轰然应诺,随即兴奋地散开,各自回去准备不提。
几个村长围了上来,看着王卫国的眼神,那叫一个热情。
“卫国啊,你可真是咱们几个村的大福星啊!”
“是啊是啊,有你在,咱们的日子都有盼头了!”
沈家村的村长沈红星,站在人群里,听着大家对王卫国的夸赞,腰杆挺得笔直,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菊花。
自从王卫国搬来沈家村,他这个村长,现在是倍儿有面子。
前两天去公社开会,好几个大队干部都特意过来跟他打听王卫国的事,话里话外那叫一个羡慕。
这感觉,舒坦!
第二天一早,天还没亮透。
沈家村村口,已经聚满了人。
黑压压的,足有五十号。
都是附近几个村的民兵,一个个精神抖擞,肩上扛着五花八门的猎枪,腰里别着砍刀。
王卫国站在人群最前面,身上穿着那件耐磨的旧衣服,脚踩一双翻毛皮鞋,显得格外干练。
他清点了一下人数,不多不少,正好五十人。
“人多,进山不能乱。”
“分散打猎效率太慢,还容易出事。”
“我的意思是,分成五队,从五个方向,把山里的野兽往连山坳里头赶。”
他指了指远处连绵的山脉中,那个最深邃的坳口。
“那地方三面环山,只有一个出口,是个天然的口袋。把猎物都赶进去,咱们来个瓮中捉鳖。”
“猎完就搬着野兽尸体出山,人歇一天,再进山。这样也能最大程度保证肉不腐烂。”王卫国补充道。
他考虑得很周全,连肉食保鲜的问题都想到了。
“好!”
人群中立刻响起一片叫好声。
大家都是庄稼汉,打猎是副业,没这么多讲究。
王卫国这么一说,他们才反应过来,这法子确实是最好最省力的。
“那咱们现在分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