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当年矿里的安全员。
刘新和!
被判了无期徒刑。
嗯?刘新和!
杨同新忽然觉得对这个名字有印象。
好像在哪里听到过。
想起来了。
杨同新在给前任县委书记做秘书的时候,有一次被书记要求,与信访局局长一同前往市里,把一位上访的人员给接回来。
前任书记要求杨同新,只要去接人就行,而且见到人之后还要把他的身份亮出来。
证明县里对这人的上访情况很重视。
不然不会派他这位县委书记的秘书过去。
至于其他事情。
交给信访局局长处理就可以了。
杨同新当时只知道这个人叫刘新和。
至于因为什么事上访,杨同新也没打听。
只是在回来的路上,听到过一些信访局局长与刘新和聊天的内容。
大致好像说的是什么被误判,不承认当年的判决结果,还说了很多冤枉之类的话。
想到这里,杨同新眉毛渐渐皱了起来。
不会这么巧吧!
他当年去市里接回来的刘新和,就是特大煤矿爆炸案当年被判刑的安全员。
杨同新记得很清楚。
当年把刘新和从市里接回到丰安县之后,不仅请刘新和吃了饭,还给他送到了家里。
好像刘新和的家就在城南附近。
对了!
如果杨同新没记错的话,刘新和住的那座平房,应该距离王长安的废品收费站不远。
念及此处。
杨同新不想耽搁,立刻出了门去寻找刘新和。
相信他肯定知道一些事情。
不然不可能出狱之后就去上访。
不过在这之前,还需要确定杨同新即将找到的刘新和,就是当年爆炸案的安全员。
杨同新开车来到当年刘新和居住的那片平房区。
看着到处都写着大大的红色“拆”字,杨同新心里突然一沉。
糟糕!
这片平房区怕是已经没有人住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