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她脸蛋被风吹得红扑扑的,霍俨州眼里满是笑意:“今天提前下班,过来问问你想不想吃兔子肉。”
想到火辣辣的麻辣兔头,林浔就有点馋了,“想吃!你买到兔子了?”奇怪,她记得供销社好像没兔子卖啊。
“没,我带你去山上找。”霍俨州推开门,接过林浔手里的包,“上来吧。”
林浔坐在他身边,好奇道:“怎么突然想吃兔子了?”
她和霍俨州结婚这么久了,这人好像无欲无求一样,从来不说自己想吃什么,不管林浔做了什么,他都吃得很香。
倒不是突然想吃兔子了,只是想起结婚以来,林浔还从来没去过山上,霍俨州想趁着自己有时间,带她去看看。
西北这边是有很多兔子的,而且这边的兔子肉特别嫩,所以很多人都会去山上抓兔子,尤其是家属院的小孩们,放了寒假后,屁事不干,天天成群结队地上山逮兔子。
但这边的兔子很灵活,林浔听何月容说,她们这些军嫂抓了一个星期了,还一只都没抓到。
林浔想,要是真能抓到,她就用兔子去换点羊毛,给小黑做一件羊毛背心,既暖和,藏在衣服里也不容易被发现。
“霍俨州,你努努力,能抓到两只吗?”一只换,一只吃。
霍俨州挑眉:“可以。”
林浔狐疑地看着他,这么肯定,他该不会以为兔子很好抓吧?
事实证明,在霍俨州这里,兔子真的很好抓。
他是侦察兵出身,到了山上,不费什么劲就找到了兔子窝出口。
但他没有像其他人那种直接用棍子捣,而是标了个记号后,继续去找其他的出口,一共找齐三个后。
霍俨州又找来了松草,这种草易燃、烟雾大,他点燃两团松草,分别塞进两个洞里,而后迈动长腿,飞快地跑到第三个洞前面。
在里面的兔子被熏得狂奔出洞的那一刻,霍俨州拿着石头抬手一敲,兔子直接晕了过去。
一个窝里至少三只兔子,前后不过半个小时,骡车上就多了七只兔子,而霍俨州则是云淡风轻道:“你在车上等我,我去砍点柴火。”
看着他高大的背影,林浔简直目瞪口呆,怎么办,这一刻她突然觉得霍俨州好帅!
尤其是一想到其他人往山上跑好几天,都颗粒无收,而他们才上来一个小时,就收获满满,霍俨州甚至连呼吸都没乱,感觉他还能去战场上杀几个鬼子。
林浔以前想不通什么叫慕强心理,此时,她捂着自己不自觉加快的心跳,突然明白了。
一开始,林浔想着能抓到两只兔子就好了,现在霍俨州一口气抓到了七只,那就不能全吃了。
她想了想,决定用两只和达姆换羊皮,给小黑做个背心,再做一双羊皮的小靴子。
剩下的,陈婶子和何月容一家送一只,自家吃一只,还有两只,就养起来吧!
兔子好养,而且繁殖得很快,一下就是一窝,最少也有六七只,而且一年到头都可以下崽,这要真养活了,以后可就不愁肉吃了!
心里打定主意,林浔就开始上手挑公母,她找了一对差不多大的兔子,放在一旁,又指着另外两只道:“你待会儿给陈婶子、月容送过去吧。”
霍俨州点头:“行。”
冷吃兔并不是真的冷,刚出锅的兔肉,和着火红的干辣椒,被热油激发出了所有的香味,用筷子夹起来时,上面还在滋滋冒着热气。
炸得焦黄的兔肉,挂着琥珀色的酱汁,一口咬下去,那股美味直冲天灵盖,又香又嫩又辣又爽,好吃到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。
林浔吃得大汗淋漓,大冬天的出了一身汗,特别畅快!
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得好,她今天睡得格外香,按理说应该一觉睡到大天亮,但半夜却突然惊醒了。
想起睁眼前的那个梦,林浔心里无比激动。
梦到了!这么多天了,她终于梦到了!
她抬手就想把霍俨州喊起来,和他分享这个好消息,但垂眸一看,才发现自己还睡在霍俨州的床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