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曾尝试过。
尝试着去接受一份新的感情,尝试着去过沈越希望我过的,正常的生活。
我们一起散步,一起看电影,一起讨论文学。
直到有一次,他牵起我的手,想吻我。
在他靠近的那一瞬间,我闻到的不是他身上清爽的肥皂味,而是沈越身上那股淡淡的,混合着烟草和木质香的,独一无二的味道。
我猛地推开了他。
对不起。我看着他错愕的脸,说了这三个字,然后落荒而逃。
从那以后,我再也没有给过任何人机会。
07
书店里,我最常看的一本书,依然是那本《百年孤独》。
不是我原来的那本,那本被我连同警服一起,尘封在了过去。
这是一本新的,但我总是在翻到第99页时,停下来,久久地凝视着那一行行文字。
九九归一,愿你归于人海,平安一世。
沈越,你看,我归于人海了。
我成了一个最普通的书店老板,每天过着最平凡的生活。
可是,我没有平安一世。
我的心,永远地留在了那个充满罪恶与牺牲的过去,日日夜夜,被思念和悔恨凌迟。
有一天,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到我的书店。
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背着一个旧书包,怯生生地问我,这里还招不招兼职店员。
我看着她,就像看到了很多年前,那个在贫民窟里,穿着破旧衣服,眼神却倔强不屈的自己。
我问她叫什么名字。
她说:我叫林念安。
纪念的念,平安的安。
我愣住了。
谁给你取的名字我问。
是资助我上学的那个基金会。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他们说,希望我能永远纪念那些帮助过我的人,一生平安。
那个基金会,是晚光基金会。
我的眼眶,瞬间就湿了。
我收留了她,就像当年沈越收留我一样。
我教她整理书籍,教她待人接物,在她遇到困难时,给她鼓励。
我把她当成我的妹妹,我的女儿,我的……延续。
我把沈越曾经给过我的,那些扭曲的、沉重的爱,变成了一种纯粹的、温暖的守护,传递了下去。
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救赎。
或许,这只是我惩罚自己的另一种方式。
让我永远活在他的影子里,用余生,去完成他未尽的善良。
林念安很聪明,也很努力,她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,学的是法律。
她去上大学那天,我去送她。
在车站,她抱着我,哭着说:晚姐,谢谢你。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恩人。
我摸着她的头,笑了。
去吧,去过你自己的生活,去成为一个可以守护别人的人。
看着她登上远行列车的背影,我仿佛看到了当年,那个穿着警服,毅然决然走向自己命运的自己。
我们,都曾被人从深渊中拉起。
08
在我五十岁那年,我被查出了绝症。
和当年我伪装的一样,肺癌晚期,药石无医。
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,看着窗外枯黄的落叶,心中一片平静。
我知道,我终于要去找他了。
林念安已经成了一名非常出色的律师,她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,日夜守在我身边。
她哭得像个孩子,一遍遍地问我,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。
我笑着摇了摇头。
我不是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