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
远在芬兰沈希言全然不知道国内已经变天了。
她坐在一栋庄园的别墅,正在为如何带好孩子而忙的焦头烂额。
你做我嫂嫂!
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叉着腰,趾高气昂地看着沈希言,软乎乎的小脸有些鼓,像咬着牙一样,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向人时像要把人萌化。
这是叶繁星第九十九次命令沈希言做她的嫂嫂。
沈希言叹息一声,把眼前这个团子一样的女孩抱在怀里,擦了擦她刚刚因为出门玩耍时不小心扑倒而弄脏的脸。
我不要。
沈希言果断拒绝了。
叶繁星愣了一下,眼睛泛红,大声哭了起来。
我不要,我不要,我就要你当我嫂嫂!
刚从外下班回来的叶筠澜有些头痛地看着又在哭闹的叶繁星,将她抱进自己怀里低声哄道。
哥哥,你不是很有钱吗!我命令你将她买下来当我的嫂嫂!
叶繁星人小鬼大,为了留住沈希言跟她一起玩,甚至财大气粗地让叶筠澜将沈希言买下来。
叶筠澜看着双颊通红的沈希言,眼里多了几分笑意。
不好意思,沈小姐,繁星她就是娇纵了些,人也比较胡闹,这段时间辛苦你了。
沈希言急忙摇摇头。
说实在话,她还挺喜欢叶繁星这个六岁的小女孩的。
或许是因为名字和她之前养的那只雪纳瑞一样,加上叶繁星长得很可爱,珠圆玉润,让她忍不住心生好感。
繁星,那不就是星星吗
叶筠澜见妹妹哭到困了,将熟睡的小孩交给保姆,让保姆把她带回房间。
随后看向沈希言,温柔一笑:
我带你出去走走
两人走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,沈希言看着无边无尽的庄严,在心里感叹一声。
真是与生俱来的差距。
沈家鼎盛的时候在京城也能算得上富有,但是在叶家面前却显得小巫见大巫了。
且不说这个庄园在芬兰的中心地段,更是称得上是天价,有钱都买不到。
希言,刚刚繁星说的事情,你怎么想
叶筠澜走到一颗大树前面,停下了脚步,转头温柔的看着她。
一双微微弯起的丹凤眼如同挂在天上的月亮,清澈的眸里荡漾着层层水波,柔和的好似要把人化开一眼,语调温和,令人百感交集。
简单的白衬衫穿在身上就如同昂贵的丝绸,衬的他身姿挺拔,淡漠如竹,就是典型的贵公子形象。
只是沈希言不知道叶筠澜这么一个好男人,为什么偏偏喜欢上她。
我。。。。。。我没有想好。
沈希言偏过头,强迫自己不要去看男人眼底的爱慕。
一个月前,她落地芬兰,带着身上不多的积蓄和母亲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。
将母亲安顿好后,她就出来应聘工作。
人生地不熟,加上语言又不熟悉,她处处碰壁,最终找到了一份家政的工作。
说是家政,其实就是陪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玩耍而已,闲暇之余辅导一些简单的功课。
这么一个高薪而简单的工作,叶筠澜明明有更好的人选,却偏偏选中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