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飒,警界之花,父亲是公安局长。
而我的父母,是小偷,被陈局抓进监狱。
我喜欢陈飒。
我靠近她的唯一方式,就是继承家学。
反正我追不到她,也让她尝尝追不到我的滋味。
某天,我不慎被她抓到。
紧接着,我们一起穿越了。
我,变成缉妖司捕头,家世显赫。
她,变成妖怪,无法无天。
——这下好了,变成她跑我追了!
1。
云翼,你跑不掉了!
我站在楼顶,望着几十米高的地面,觉得她说的没错。
昨天晚上喝大了,今早出工晕晕乎乎,居然忘记带滑轮勾。
一朝贪杯误终身。
陈警官,又见面了!
我笑嘻嘻地回头,面对把我堵在天台边缘的警花陈飒。
她真好看!
目清眉秀,英气十足,两颊的下颌线就好像刀刻的一样。
不光这些,她现在板着脸,举着枪,还穿着制服。
我敢说,巅峰时期的林青霞都不及今天的她。
她从口袋里拿出手铐,丢到我跟前。
自己带上!
她依然拿枪指着我。
我是一个小偷,我只在陈飒的片区偷东西。
尤其是她外出巡逻的时候,我一般也在那时上街。
然后,我们就意料之外、情理之中地又碰上了。
我太喜欢那种我在前面跑,她在后面追的感觉了。
因为我深深地知道,在现实生活中,以我的出身和背景,不管我怎么努力,都不可能追得到她。
既然如此,那我也让她尝尝追不到我的滋味。
败在陈警官手上,是我的荣幸。
我实话实说,十分诚恳。
少跟我油腔滑调!
她却凶我。
不过,她凶我的样子还是那么好看,像个炸毛的小狐狸。
我说的是真心话!
我一边强调,一边按她吩咐带好手铐。
总算抓到你了!
她把枪收好,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。
我看见她笑,心头一甜,像糖果融化了一般。
她笑的样子居然很甜美,跟不笑时的英姿飒爽毫不违和,要是能天天看到她笑,就算被抓一万次我也心甘情愿。
走!跟我回派出所。
她拉着我,准备往楼梯间走。
我要是不愿意呢
进了派出所,立案判刑进监狱,没个三年五载出不来,我还怎么见你
那就由不得你了!
她一点也不顾及我的感受。
怎么会呢
我不同意。